厦门市民立幼儿园
幼教
截止时间: 2021-07-15 (已停止招聘)
面议 /月 福建省-厦门市/ 无要求 / 大专及以上/ 编外 / 2 人
发布时间: 2021-07-09 浏览人次:343
1、非在编专业技术岗:教师2名。
2、工作地点:厦门市民立幼儿园分园(金山路12号)。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3.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持有健康证。
(二)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非在编专技教师岗位(2人):负责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
1.年龄35周岁以下;
2.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3.热爱幼教事业,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爱心、耐心、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能独立带班的能力,熟悉幼儿园课程和一日带班基本流程;
5.具有幼儿园教师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果无异议,由厦门市民立幼儿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网站公布。
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报名时须填写《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发送到邮箱2412681834@qq.com。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7月15日。
4.联系人:陈老师
咨询电话:0592-2071657、13950100375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我园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2.幼儿园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资格条件无误后即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办法
面试由我园统一组织,根据相应岗位工作特点确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专业技能等。
(四)体检
考核合格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1寸证件彩照到指定的区级以上妇幼保健院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在思明区纪工委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5862734。
2.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报名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通知,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3.本招聘简章由厦门市民立幼儿园负责解释。
原文链接:http://www.xmsmedu.cn/web/info/Meeting/20210706/56728.html
如有意向投递岗位,请大家按照文中的投递格式自行投递简历,本站暂时不提供此服务。
1996年11月晋升“福建省标准幼儿园”,2005年确认为“厦门市优质幼儿园”。幼儿园的《2岁-3岁婴幼儿课程研究》是福建省科学规划“十五”课题、厦门市课改课题,是福建省第一个研究该方面的立项课题,是托幼一体化示范园。该园编撰的《小小班保育教育用书》、《宝宝用书》系列教材填补了福建省该类教材的空白,并获华东地区优秀教育教学图书“一等奖”。幼儿园还尝试拓展2岁—3岁婴幼儿教育的多元化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亲子活动,促进幼儿最佳状态的发展。于近年申报《绿色学前教育实践活动研究》,为省、市“十一五”立项课题、重点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