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滨海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截止时间: 2019-06-15 (已停止招聘)
面议 /月 福建省-厦门市/ 无要求 / 大专及以上/ 全职 / 若干 人
发布时间: 2019-05-13 浏览人次:1536
一招聘岗位:
教师若干名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3.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教师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3年以上教龄优先;
2.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三)面试项目及要求:
现场教学展示(15分钟)
教学技能(弹、唱、跳、画展示)
公示结果无异议,由厦门市集美区滨海幼儿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方式:有意向者请将个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件以扫描的形式将文件连同个人简历等发往指定邮箱。
邮箱:
教师:1653577893@qq.com
后勤:1601907650@qq.com
联系电话:
张老师:13950047861
陈老师:13616009604
幼儿园会对所发送的材料进行保密。
3.报名时间:即日起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我园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2.学校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资格条件无误后即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第一批初审通过后5月中旬通知面试;
第二批初审通过后6月中旬通知面试。
(三)考试办法
面试由我园统一组织,根据相应岗位工作特点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相关的知识技能等。
(四)体检
考核合格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1寸证件彩照到指定的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无需在本站投递简历,请根据文章提示联系招聘单位
我园认真贯彻落实《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的意见》,全面实施思明区《幼儿园保教常规细则》(试行),不断强化依法依规办学的理念和能力,不断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完善行政管理、后勤服务、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建构规范的教师保教行为和幼儿在园行为,致力于形成管理规范、运转有序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时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积极建设民主校园、和谐校园、平安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