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区汀溪中心幼儿园
幼教
截止时间: 2020-02-08 (已停止招聘)
面议 /月 福建省-厦门市/ 无要求 / 大专及以上/ 编外 / 1 人
发布时间: 2020-02-05 浏览人次:561
拟招聘幼儿园编外聘用制教师(编外二类代产假人员)1人。
一、报名条件
根据《同安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厦同政办[2016]73号)以及《同安区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及幼儿园编外人员管理的通知》(同教[2013]157号)规定的“编外人员招聘基本条件”进行招聘,严格执行持证上岗的规定。
(一)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勤奋踏实,工作责任心强。
(二)具有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
(五)有经验者优先。
拟录用的对象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统一签订劳动合同,统一缴交医社保,月工资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统筹安排到幼儿园任课。
一、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人员可按照网上招聘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2月8日。
咨询电话:7776966 13850031526(林老师)
(二)资格审查:幼儿园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再通知带上相关材料(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教师招聘报名表)参加面试。教师资格证书需提供网上认证材料,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者,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地的学历证明。
(三)考试:凡符合招聘条件、通过资格审查的,参加幼儿园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采用线上方式,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包含学科素养项目(弹、唱、跳、画)、片段教学和现场问答。
(四)录用:
1.体检根据考生面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面试成绩不足60分,不予录取。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健康检查,所需费用自理。如拟录聘对象体检不合格,依面试成绩替补。
2.在网上公示拟录用对象并电话通知。
3.拟录用的对象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统一签订劳动合同,统一缴交医社保,月工资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统筹安排到幼儿园任课。
4.签订不兼职承诺书。
附件:
原生态幼儿园